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水土保持條例》、《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的有關規定,錫林郭勒盟水利局接受了內蒙古鑫景光伏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正藍旗50MWP(本期20MWP)干涸鹽湖生態治理光伏電站示范項目35KV送出線路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申請。現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9年1月21日~1月27日。
監督單位:錫林郭勒盟水利局
監督電話:0479-8225841
通訊地址:錫林浩特市烏珠穆沁街2號
郵 編:026000
附件1: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pdf
附件2: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pdf
附件3: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pdf
附件4:自主驗收報備證明函.pdf